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校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底结束
二、参加对象
全体大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完成账号注册。请各学院指定1名管理员负责本学院学习活动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员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 //qspfw.moe. gov.cn)完成注册、认证工作,批量生成账号后下发给学生,并根据活动流程组织学生参与网络学习和答题,确保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0%。
(二)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10月中下旬,贵州省教育厅将举办第六届全省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此项活动由法学院具体承办,活动方案将另行下发)。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各学院要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观看宪法晨读视频,组织共同诵读宪法活动。(此项活动将另行通知)。
(四)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各学院要按照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有关通知要求,积极动员学生积与,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此项活动由法学院具体承办,活动方案将另行下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指导。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作用,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广大学生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
(二)及时总结,报送材料。及时总结学习宣传宪法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以学院为单位12月底前报送相关材料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管理员名单请于9月4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倩倩
邮箱:gmdxgbszk@163.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法学院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