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校学生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七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底
二、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线上开展类
1.“宪法卫士”活动。各学院指定1名管理员负责本学院学习活动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员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完成注册、认证工作,并根据活动流程组织学生从6月起利用课余时间、暑假期间,班会、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参与网络学习和答题,确保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0%。学生工作部将定期通报各学院组织学生网络注册帐号并参与答题的情况。活动结束后,根据网上答题率和其他活动开展情况,设立组织奖。
2.“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根据《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细则》,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分为命题演讲与在线知识竞答两个项目。时间从6月27日至9月30日18:00,设“学校推荐通道”与“个人通道”(即原“网络海选通道”)两种参与途径。“学校推荐通道”是学校通过组织宪法网络学习、举办
校内演讲比赛与知识竞赛等方式遴选优秀学生,并通过“学校推荐通道”为学生统一报名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的命题演讲与在线知识竞答项目。“个人通道”是未被学校推荐或学校未组织校内遴选的,学生个人在完成2022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并获得“金牌”称号后,也可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直接参与命题演讲项目。
3.“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和教育部工作要求,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加强对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按照讲述类微视频、公益广告类微视频、工作展示类微视频等类别拍摄制作。鼓励多种形式(如音乐MV、剧情、纪实、动画、创意等)展现我与宪法法治的精彩故事,宣传宪法法治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或者从实施宪法法治的角度展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经验及成果。各学院通过普法网相关要求进行报送,同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优秀作品将通过“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播。
(二)线下开展类
1.演讲比赛。10月份,贵州省教育厅将举办第七届全省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此项活动方案将另行下发)。
(三)知识竞赛
1.知识竞赛。9月30日前将推荐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省遴选赛。试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相关法治知识为主要考察范围,通过多轮答题的形式进行选拔,具体比赛规则另行通知。
(四)非比赛类活动
1.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各学院要积极
动员学生参与,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共同诵读宪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指导。“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是全国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载体,是教育部部署安排的重要工作,要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与推进全国法治示范校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
(二)教育部今年强化了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功能,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好平台作用,积极组织参赛学生通过平台进行测试和遴选。
(三)及时总结,报送材料。及时总结学习宣传宪法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以学院为单位11月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管理员名单请于7月5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王倩倩(13608539784)
邮箱:gmdxgbszk@163.com管理员QQ 群:642428626
附件: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管理员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宣传部
法学院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