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工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构建“十大育人 ”工作体系,推进 三全育人 ”、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一站式学生社区工作迈上新台阶,经请示校领导同意,决定立项培育一定数量的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1 14 20

二、申报数量

原则上各学院至少申报 1

三、项目类别

结合辅导员九大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围绕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十大育人 ”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围绕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美育、 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资助育人等方面内容建设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有建设思路。工作室能够围绕“立德树人 ”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空白或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有明确清晰的建设思路,能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

(二)有实践路径(含预期目标)。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 1 年,在建设周期内能嵌入优势资源,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


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实现育人目标。

(三)有条件保障。工作室场地建设、制度建设、团队建设相对完备,鼓励各学院、各有关部门领导以工作室成员等方式参与工作室建设。

(四)有品牌示范。工作室主持人能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其在指导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提升辅导员能力素质的带动辐射作用。

(五)有特色亮点。工作室能结合学校育人特色和学院实际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具有推广价值和特色亮点的实践工作。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院部门推荐)。凡辅导员均可申报,填写《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经二级学院同意上交学生工作部。

(二)竞聘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竞聘答辩会, 申报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答辩。

(三)复评。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确定工作室立项和培育项目。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拟立项工作室 5 个左右,培育工作室 5 个左右。具体立项数量根据申报质量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会议决定。其中学风建设类相关的工作室立项不少于2 个。

(二)对于立项和培育的项目各学院需给予经费和场地支持;学生工作部根据工作室立项与验收建设情况给予立项项目一定经费支持。

(三)立项的辅导员工作室每年年终需进行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所在学院党委、部门以及学生


工作部。

(四)为了提高本次工作室申报质量,拟于 11 17 日上午 10 点半在德馨辅导员工作室 1002 室召开申报培训会。欢迎有意申报的老师积极参加,并于 11 16 日 12:00 前报送参会名单(命名:学院(部门)+申报培训会)至指定邮箱。

(五)请各学院于 11 20 前将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五份)报送至新校区学生工作部 309 办公室,电子版、支撑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命名:学院(部门)+工作室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gmdxgbszk@163.com

联系人:王倩倩



附件:1.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2.辅导员工作室汇总表

3.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培训会参会人员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 11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