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认真组织参加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就开展好第十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 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9月至12月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
三、学习及考察重点
紧扣《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爱国主义教育法以及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核心,重点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身权益,尊重他人权益。
四、重点活动
(一)“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50408/22879.html,设立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在线注册并学习答题,确保2025年9月30日前全体新生(含研究生)注册率达到100%,2025年11月30日前参与答题率至少达到 90%。(注:登陆账号后本届活动显示年级为2025年9月开学后年级。上届活动已导入的学生账号已自动升级,均可继续使用。导入的学籍号即为学生账号,所有学籍号导入即加密,无法二次导出。请在操作前阅读首页操作指南。)
(二)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9月,教育部将联合各部门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届时各学院须统一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
(三)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暨“学宪法讲宪法”十周年总结活动
12月上旬,教育部将举办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和第十届“学宪法讲宪法”全国总决赛颁奖仪式、各赛项优秀作品展示活动。贵州设立分会场。各学院须同步组织师生参加“宪法晨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动员,每周定期做好学习情况统计通报,确保注册率及学习率任务达标。宪法学习原有管理账号不变,如需更换负责老师及账号,请于9月25日下午5点前将负责宪法在线学习的教师名单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学院组织专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周、“宪法晨读”等活动,活动相关材料及总结于活动结束一周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政科312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mdxgbszk@163.com。
附件:1.操作手册
2.目前各班级注册及学习情况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