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设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概况 >> 正文

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心理咨询科工作职责   

发布者: 学生在线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1日
浏览次数:

一、利用各种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二、做好咨询对象的接待、预约和登记工作,建立和维护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网站。

三、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和其它心理教育的相关课程。

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系统讲授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五、有针对性地开展个体心理咨询活动,适时开展团体辅导,定期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六、帮助学生解除个人成长中的各种心理困扰,开发心理潜能,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个性心理品质。

七、对特殊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做好一些因心理障碍而引起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并做好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汇报工作。

八、开展危机干预工作,防止学生自杀、出走等突发性事件。

九、组织新生心理测试,定期对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建立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测量数据进行分析、管理。

十、指导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工作,负责对协会成员的业务培训。

十一、完成本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