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学发[2018]169号文件要求和《贵州民族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办法》,我校积极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经各学院推荐,2021年4月19日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本科)评审委员会评议,我校共评选出120名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359名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现将评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是2021年4月19日至23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校学工部反映。地址: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16室。
公示名单附后。
贵州民族大学
2021年4月19曰